校園卡在圖書館使用的管理規(guī)定
一、我校正式職工從校園卡管理中心領取校園卡后即成為我館讀者;研究生、本專科生,進修生等計劃內招生的學生入學后接受完新生入館教育即可憑卡入館借閱。
二、經學校有關業(yè)務管理部門批準的計劃外招生、兼職教師、外籍教師及校內短期培訓班學員申請入館借閱,填寫《借閱手續(xù)協(xié)議書》,由主管館長批準后,集體到校園卡中心辦理開通借閱功能的手續(xù)。
三、校園卡借閱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園卡借閱者,一經發(fā)現,我館有權扣留,并區(qū)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罰。經證實確屬借用他人的,停止當事人雙方借閱權限2周;冒用他人校園卡(用撿來或竊取的校園卡借書)停止冒用者借閱權限3個月。
四、對教師、全日制研究生開通校園卡遠程訪問功能,其他有特殊需求的讀者經主管館長批準后,方可開通。
五、我館對不同讀者的校園卡設有不同的有效期,過期即行失效。
六、校園卡不慎丟失后應立即到校園卡中心辦理掛失手續(xù),掛失前所造成的損失由讀者本人負責。
七、讀者因各種原因離校時均應及時到我館辦理還書手續(xù),我館出具有關證明后,有關單位方可讓其離校。
八、在我館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需通過校園卡繳付。